任何责任夫妻都应齐力担当
秦律师:
2007年我朋友以个人名义向我借了3万元用于炒股,全赔了。现在我急需用钱,于是找他老婆还钱,但她却以不知情为由不予理睬。我能否向他老婆主张债权?刘先生
刘先生:
虽然你朋友是以个人名义向你主债,但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有权向其妻子主张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清偿。”你和你朋友之间的债务是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他们夫妻之间既没有财产约定,同时你们也没有明确约定为你朋友的个人债务,因此对该债务,你朋友和他妻子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秦希燕